德国商务签证
温馨提示:持申根商务签证者 (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 比利时、 丹麦、 德国、 芬兰、 法国、 希腊、冰岛、 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 奥地利、 葡萄牙、瑞典、西班牙。 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 无权要求必须签发商务签证。商务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
资料说明
一、护照原件
1、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1年以上。
2、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颁发。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在四省内购置房产的申请人,也可申请。
3、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二、照片 3张
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三、外方邀请资料 (邀请函必须原件) 1份
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护照号码,公司职务)、对应的中方被邀请人的单位全称、地址、申请人出行的目的、逗留天数 、费用谁付,保证其返回中国、联系方式、负责人签字。
如果参加展会请注意:1、参展所交费用的汇款单据,及对方的发票确认;2、展位图纸,并勾画出参展位置;3、参展的产品介绍及其他辅助材料,公司的业务介绍,交易额等.(如是通过展会公司付款等还需提供展会公司与德国主办方的相关收据和发票等确认单据)(如有原件必须提供)
四、中方英文派遣信 原件 1张
派遣信原件,必须用公司信笺纸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派遣信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 入职公司的时间、此行的目的、 逗留天数和行程、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五、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1份
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需提供英文翻译件)。
B、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尽量提供)。
C、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建议提供)。
D、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六、商务往来证明 1份
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或合同意向书之类(尽量提供)。
七、个人资料 1份
A、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八、财产的证明 1份
个人银行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清单上必须能看到本人名字和卡号)或存折复印件.(必须提供)
银行存款(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车产、房产、股票等等(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
九、保险 1份
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欧元)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每个投保项目的投保额均需要超过10万人民币)。(我公司可以代办)
十、机票酒店订单 1份
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订单,及酒店确认单。
提示:如由对方提供住宿,可由对方提供酒店的确认单,或由邀请公司另纸说明住宿方式及住宿地点,联系电话,并签名确认.(传真件即可)
十一、 申请表 1份
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客人须知:
1、申请人在递交完所有申请资料后,我司将向申请人发出签证确认单。经申请人确认后,我司方才向领事馆申请签证。
2、在申请人确认申请签证时,我司向申请人收取所有申请签证的费用。所有费用一经收取,恕不退还。(包括已经约好面试时间申请人临时取消和拒签等情况)
3、所有类型申请均需申请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以领馆预约来定。面试完后,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4、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5、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
特别提示: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为了确保您能顺利出行,所以请尽量提前签证申请(建议提前3至5周)。